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約聘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需具備駕照(種類):機車或汽車。 4.工作經驗:不拘。 5.語言能力要求:不拘。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1、轄區內道路及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4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如未註冊先點選「前往註冊」)並上傳相關附件;或採EMAIL應徵:請將應徵資料並同履歷表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主旨註明【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約聘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市六區工程隊-約僱六等)】 ※<應上傳證件>: A.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 B.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C.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D.工作經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陳小姐 04-22289111#34713。 3.工作時間:自8時至17時(視業務情況需配合加班) 4.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5.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 6.僱用期限:定期契約 ,自簽訂聘僱契約日起至原職務人員留職停薪期滿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7.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局及所屬機關等別相同或性質相近之職缺。 8.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處理能力、主動積極精神及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9.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職務代理人
115/03/18 ~ 115/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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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1/22 ~ 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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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10/01 ~ 1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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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9/23 ~ 11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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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9/12 ~ 1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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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9/05 ~ 1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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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29 ~ 1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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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16 ~ 1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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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5/01 ~ 1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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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4/11 ~ 1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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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114/03/21 ~ 1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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