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訓練中心教師

公告日期
115/04/13
有效期間
115/04/13 ~ 115/04/22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CAA cat. B1 / B2 / C、EASA cat. B1 / B2、FAA A&P 證照,或其它本中心品管經理認可之等效證照。 2.本校航空維修訓練中心教師資格類別如下: 專業技術教師:於航空公司及維修廠擔任直接修護、訓練單位職務,或Part-147訓練講師,合計九年(含)以上工作資歷。 系統技術教師:於航空公司及維修廠擔任直接修護、訓練單位職務,或Part-147訓練講師,合計六年(含)以上工作資歷。 3.專科(含)以上學歷。 4.限非本校校長與用人單位之主管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5.身心障礙人士或原住民者佳。 6.應徵者應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並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持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否則不符本次聘任之資格。
工作項目
1.擔任本校附設航空維修訓練中心相關課程講師。 2.負責訓練中心教學課程與考試之教材與設備維護。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參閱本校徵才公告:https://www.nfu.edu.tw/zh_tw/ann/job/staff_job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訓練中心教師
115/03/23 ~ 1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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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工程系(航空維修訓練中心)訓練中心教師
115/03/04 ~ 1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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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114/12/02 ~ 1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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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114/11/11 ~ 1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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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114/10/20 ~ 11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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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工程系 訓練中心教師
114/09/24 ~ 11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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