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專案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尤佳。
工作項目
1.寵物公園設立全程(寵物公園選址會勘、規劃設計、採購(招標)、維護、宣導活動等)、維護、應用、相關動物保護等業務規劃、執行、控制等業務管理。
2.寵物公園內寵物源頭管理業務(如寵物登記稽查、狂犬病防疫稽查)。
3.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依以下方式擇一報名:
(一)採通訊報名:請撿具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正本(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及自傳)。
2.其他相關學經歷及證照(無則免附)文件影本。
3.請於115年4月20日下班前親自送達或寄達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動物保護處人事室收(115年4月20日以後寄達者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案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無法聯絡者,視同棄權】。
(二) 採電子報名: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證明文件全數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
2.應上傳之證明文件: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及汽機車駕照等影本。
二、本職缺薪資比照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起薪,折合新台幣月薪38,948元(含勞健保,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至2名,備取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3326742分機604李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案助理
114/08/11 ~ 1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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