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衛生局
嘉義縣衛生局約聘諮商心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14
有效期間
115/04/14 ~ 115/04/30
職務列等
6等至8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一、領有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
二、具備精神疾病基本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參與心理衛生工作之規劃及執行。
2.辦理特定人口群或場域之心理衛生促進活動。
3.提供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
4.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紓壓講座、心理急救及心理重建服務。
5.提供社區精神病人、自殺企圖個案及其家屬心理諮詢、評估、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等相關服務;必要時進行跨團隊需求評估,提供個案整合性外展服務。
6.連結、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7.參與個案討論會及網絡聯繫會議。
8.登載個案評估及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9.相關業務之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年資服務證明、符合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影本,影本上註記「與正本無誤」,並加蓋個人私章以示負責),於公告期限截止前郵寄或逕送嘉義縣衛生局人事室(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3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諮商心理師」。
二、初審合格者視用人單位需要決定是否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通知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錄取者恕不通知,應徵者如需返還履歷表等相關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洽詢工作內容請洽詢電話05-3620600轉445謝小姐;其餘問題請洽詢電話05-3620600轉332張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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