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
臺北市立龍門國民中學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15
有效期間
115/04/15 ~ 115/04/2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五職等綜合行政或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兼職規範之規定,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輪調分配及調整者。
(四)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五) 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4月26日)前完成報名(詳閱簡章)。
工作項目
(一)資訊組及圖書館業務公文簽辦及公告業務重要事項
(二)資訊組及閱讀推動研習、會議準備及處理,並架設現場所需設備及攝影檔案轉出
(三)協助辦理資訊教育訓練、活動及圖書館(含教科書)各類活動、管理與運用
(四)協助維護與管理教師資訊與圖書館設備之正常使用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人事室同仁
[email protected]
02-27330299#1602、#1601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