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萬芳高級中學

約僱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20
有效期間
115/04/20 ~ 115/04/2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報名資格: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 學校畢業 者 ;或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 之 經驗者。 二 工作認真負責,品行端正, 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及第 28 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 熟悉 M icrosoft Office 軟體 如 WORD 、 E XCEL 等 及網路操作基本能力 如 I E 使用、收發 email 等 。 六 具 學校 總務處行政事務 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管理校產。 二、維護及保管總務處各項設備與辦公用品。 三、協助編造財產目錄及其增減登記事項。 四、公文點收及編目及協助公文處理相關工作。 五、財產盤點、報廢、惜物網作業及回收作業。 六、學校慶典活動賀卡、謝卡製作、桌牌製作。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洽詢電話: 02 22309585#160 ,聯絡人 李 小姐。 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如公忙無法接聽,請改撥分機 150 人 事室 尤 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管理員
115/03/12 ~ 11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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