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工友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5/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現職工友。
二、並請應徵人員於事求人系統內提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高學歷證明文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
工作項目
公文傳遞、辦公處所清潔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有關詢問本案工作內容及資格條件等事宜
請洽本校總務處蔡辦事員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自動電話:02-2230851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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