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工友

公告日期
114/09/12
有效期間
114/09/12 ~ 114/10/09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公文傳遞、辦公處所清潔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書。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聯絡人:總務處鄭組員;聯絡電話:(02)-2230-743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友
114/08/12 ~ 114/08/25
檢視
工友
113/10/14 ~ 113/11/20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