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工友
公告日期
114/09/12
有效期間
114/09/12 ~ 114/10/0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公文傳遞、辦公處所清潔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書。
三、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聯絡人:總務處鄭組員;聯絡電話:(02)-2230-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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