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暫僱人員(更新事業科)

公告日期
115/04/23
有效期間
115/04/23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土木工程、都市計畫、景觀環境、地政、不動產估價等相關學系畢業並具有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3、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具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及紙本雙軌應徵作業方式: (一)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 (二)紙本應徵:請於前開人事總處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後,將履歷表及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暫僱人員甄試」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資格不符論)。 二、請檢附以下資料: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工作證明影本(如勞保投保明細、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線上應徵請將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後上傳應徵平台,紙本應徵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報名人員經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連絡人及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 (二)電話:02-29506206#212 (三)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 備註: (一)本職缺以376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52,301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自付部分。 (二)僱用期限: 1、自報到日起至自行辭職、計畫結束或機關資遣時止。 2、於每年年終評量其服務績效,並作為續聘僱或終止契約之準據。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暫僱人員(更新事業科)
114/12/11 ~ 114/12/21
檢視
暫僱人員(更新事業科)
114/10/15 ~ 1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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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僱人員(更新事業科)
114/10/15 ~ 1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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