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暫僱人員(更新事業科)

公告日期
114/12/11
有效期間
114/12/11 ~ 114/12/2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都市計畫、景觀環境、地政、不動產估價等相關學系畢業並具與相關工作經驗半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3、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具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工作項目
1、辦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及紙本雙軌應徵作業方式: 1.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 2.紙本應徵請於應徵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後將履歷表及相關資料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事業科暫僱人員甄試」字樣(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二、請檢附以下資料: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學歷畢業證書。 3.工作證明(如勞保投保明細、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線上應徵因平台限制請將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後上傳應徵平台,紙本應徵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夾妥(不必裝訂)於截止日前送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謝小姐收(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2樓),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應試人員各種證件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四、連絡人及聯絡方式 1.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 謝小姐。 2.電話:02-29506206#212 3.電子信箱:am2806 @ms.ntpc.gov.tw 五、備註: 1.本職缺以376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52,301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自付部分。 2.僱用期限:實際到職日至自行辭職、計畫結束或機關資遣時止。於每年年終評量其服務績效,並作為續聘僱或終止契約之準據。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暫僱人員(更新事業科)
114/10/15 ~ 1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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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僱人員(更新事業科)
114/10/15 ~ 11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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