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
衛生福利部南區老人之家照顧服務員
公告日期
115/04/22
有效期間
115/04/22 ~ 115/04/30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4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年滿16歲且國小以上畢業,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的本國國籍者;及未具本國籍已取得居留證之新住民。
二、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或護理科系畢業者。
三、服務失智院民者需具失智症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研習或結業證
書。
四、有照顧經驗尤佳、能配合輪班及支援代班。
五、具換位思考、服務熱忱及同理心、愛心、耐心。
工作項目
一、負責院民日常生活照顧服務,包括協助提供身體、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
二、環境衛生整潔及記錄。
三、生命徵象量測。
四、配合感控照護措施執行。
五、協助緊急及意外事件處理。
六、配合機構照顧政策推展與執行。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
一、 月薪制;起薪新臺幣35,053元,並依年資及年終考評晉薪,累積年資及考核最高敘薪可達43,392元。
二、 年終獎金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原則上為1.5個月,依在職比例)。
三、 享有勞保、健保(依勞、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按月提撥勞
工退休金(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招聘方式:
(一) 資格審核
(二) 技術考試(翻身拍背、管灌、移位,50%)
(三) 面試(50%)
檢具文件:
1. 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證照,或護理科系畢業者;服務失智院民者需具失智症照顧服務相關訓練研習或結業證書等影本;履歷表含自傳(附照片),前揭資料均為影本,本家不予歸還亦不接受補件。
2. 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送達本家警衛室(午休時間12:00-13:30、國定假日、例假日除外)至04月30日(星期四)17:00止,或掛號郵寄(以截止日17:00本家收訖為憑)。
聯絡方式:
(08)7223434#268養護科劉先生;#260郭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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