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科員

公告日期
113/12/29
有效期間
113/12/29 ~ 114/01/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以上之人員。 3.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 人事處張先生。 2. 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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