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
基隆市政府主任
公告日期
114/02/18
有效期間
114/02/18 ~ 114/02/24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 現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3年以上人事行政職系工作經驗之現職人事人員。
2. 最近3年考績須2年考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曾通過專員級人事人員進階職能培訓專班人員尤佳。
工作項目
1.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4201122分機1305 人事處張先生。
2. 本府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 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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