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新北市烏來區公所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4/27
有效期間
115/04/27 ~ 115/04/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作業及錄取通知: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現職人員報名上傳資料:請將以下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不超過10M)
1.現職(最近1次)派令
2.最近1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件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所附資料不全、逾期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通知補件。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辦理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本職缺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本項甄選參加人員如均未符合本所需求時,得予以從缺,並得辦理第2次甄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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