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法制局
高雄市政府法制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法制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 法制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人:包小姐
地 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3樓(法制局)
電 話:07-3368333轉381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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