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大安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28
有效期間
115/04/28 ~ 115/05/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或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綜理事務業務。 (二)辦理各項採購招標案件。 (三)維護管理校舍建物及場地。 (四)辦理校園安全及防災業務。 (五)推動節約能源措施。 (六)委外人員管理。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三)甄選報名相關事宜,請洽02-27557131分機107人事室;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27557131分機103總務處林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事務組長
115/03/24 ~ 115/04/01
檢視
事務組長
115/02/10 ~ 115/03/06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