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稅務員
公告日期
115/05/18
有效期間
115/05/18 ~ 115/05/27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2、具稅務機關相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3、具公文寫作能力、文書處理及熟悉Word、Excel、Power Point等相關文書軟體。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方稅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1、經由事求人或人事服務網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於【我的簡歷】填寫並確認連絡電話、E-mail及現職工作內容,再於【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登打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確定同意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
2、上傳資料:
於【我的應徵】上傳附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合併掃描為1個PDF檔案。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擬任人員具結書」、「應徵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職缺具結書」各1份
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名額6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正取人員放棄或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
聯絡人:余小姐 電話:(07)7410141分機333
其他:
1、所附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個人證件如有偽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面試,並以事求人徵才系統通知面試,接獲通知請於該系統回覆,未回覆者視同不參加面試。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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