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2
有效期間
115/05/22 ~ 115/06/0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或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如有身心障礙證明且能適任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辦理長照所出納及綜合行政等業務。
(二)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案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支薪,月支新臺幣34,775元整,僱用期間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二)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各1份,並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資格條件所示相關證明文件,於115年6月1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逕寄宜蘭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林小姐收(地址:宜蘭縣宜蘭市女中路二段287號),封面請註明「應徵長照所約僱職務代理人D115004」。
(三)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依甄試成績備取2名,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連絡電話:(03)9322634分機1429林小姐(收件),(03)9359990分機3204張技正(工作事項疑義)。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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