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辦理研考、檔案管理、委外停車場管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ㄧ、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於115年6月2日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確認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同意授權本館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聯絡方式,並上傳相關附件,無自述或未檢附相關附件者均視同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三)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徵才系統,相關上傳資料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現非綜合行政職系,請加附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採購專業人員相關訓練及格證書、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明等(無者免附)
(7)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録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電子檔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案職缺擬列正取1名、擇優備取至多2名,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聯絡電話:06-3568889轉分機2270人事室蘇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員
114/09/23 ~ 114/10/0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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