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約聘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資格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關於緊急醫療救護業務之推動及辦理。
二、有關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政策之規劃評估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5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
二、 應備資料:
(一)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二)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全時專任,並須註明工作起迄期間,如: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
(三) 其他有利證明文件(如:英檢證明、專業證照)。
(四) 以上資料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系統。
三、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資格條件或需求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一日止。
五、 月支報酬:280點 (新臺幣38,948元)。
六、 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為5個月內。
七、 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4、張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355、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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