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約聘副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4/02/04
有效期間
114/02/04 ~ 114/02/1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三、具一般行政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關於緊急醫療救護業務之推動及辦理。
二、有關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政策之規劃評估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一日止。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4,280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354、韓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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