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約僱人員(都市修復工程科助理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2
職務列等
4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備都市計畫、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營建管理相關科系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能力 (四)普通英文能力、普通台語能力 (五)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業務及廣告物相關業務等事項。 (二)其他專案性及交辦案件處理等。
聯絡方式
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6月2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 (聯絡人:顏先生,聯絡電話:04-2326052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月薪約$34,775元(含勞健保)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補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