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約僱人員(都市修復工程科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2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不拘。 4、工作經驗:具備建築工程、土木工程、營建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普通英語能力;普通臺語能力。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 7、須具備汽、機車駕駛執照 *月薪:約38,948元(含勞健保) *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補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違章建築查報、拆除業務及廣告物相關業務等事項。 (二)其他專案性及交辦案件處理等。
聯絡方式
符合徵才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5年6月2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330號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修復工程科)收。 (聯絡人:顏先生,聯絡電話:04-23260525)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最高學歷證書 *簡要自傳一份(A4格式,600字以內為限) *其他專業證照 (以上證件均請附影本並請註明應徵職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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