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工友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公文遞送、辦公室環境維護等一般事務性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民國1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秘書處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無法受理)。 二、薪資待遇: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給。 三、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最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四、面談甄選: (一)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xam.gov.tw/徵才公告下載。 六、聯絡人:本院秘書處總務科王先生,聯絡電話:02-8236618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友
114/03/24 ~ 1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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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
114/01/24 ~ 11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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