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
考試院工友
公告日期
114/01/24
有效期間
114/01/24 ~ 114/02/2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工友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公文遞送、辦公室環境維護等一般事務性工作。
(二)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民國114年2月27日前(含當日)以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考試院秘書處總務科」收,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工友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並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無法受理)。
(二)薪資待遇: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給。
(三)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最近3年年終考核通知書影本
(四)面談甄選:
1.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院通知日期到職任用,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甄選結果得視需要酌增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五)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exam.gov.tw/徵才公告下載。
(六)聯絡人:本院秘書處總務科王先生,聯絡電話:02-8236618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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