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約僱心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8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醫務管理、健康管理、醫事相關系所大學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1.依精神衛生法規定辦理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及災難心理衛生、精神疾病防治及照護、成癮防治及輔導及結合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健康照護服務工作。 2.負責社區宣導、網絡協調、資源連結、轉介、危機處理等工作。
聯絡方式
請詳閱本局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6413C972E6D992FC# 聯絡方式:07-7134000#4123陳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及下午13:30~17:30來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心理人員
115/03/16 ~ 1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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