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約僱心理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16
有效期間
115/03/16 ~ 115/03/2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護理、心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醫務管理、健康管理、醫事相關系所大學以上畢業。
工作項目
1.依精神衛生法規定辦理心理健康促進、自殺防治及災難心理衛生、精神疾病防治及照護、成癮防治及輔導及結合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健康照護服務工作。
2.負責社區宣導、網絡協調、資源連結、轉介、危機處理等工作。
聯絡方式
1.請詳閱本局公告簡章
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Create2=1&n=05F66A1CA7A1D4FD&state=F5D336F102ACBC68&s=9934E126788F4C74&sms=8BB9672CAA44C336
2.報名程序、甄選程序、甄選方式等請詳閱上開簡章
3.07-7134000#4127人事室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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