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隊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5
職務列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
職系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正取
7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市
地址
條件資格
(一) 積極條件: 1.參加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2.服務年資(以115年4月30日為基準日)5年以上。 3.個人資績分數(以115年4月30日為基準日)依「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評列順序一覽表」所訂評分標準積分達24分以上者。 4.經服務機關核定符合「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2項(特殊困難因素) 規定情形之ㄧ者,得不受前述2、3款之限制。 (二)消極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請調: 1.最近5年內考績曾列丙等。 2.最近5年內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3.最近5年內因品操曾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4.最近5年內曾受懲戒處分。 5.最近5年內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案件經提起公訴。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115年6月1日至6月5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授權本機關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於報名期限內授權開放調閱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前述應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下(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合併為1個PDF檔案,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消防專業證照、訓練證書、教官資格證書 2. 消防教育畢(結)業證書 3. 115年定期請調人員資料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填妥各欄資訊簽名後將掃描檔及可編輯電子檔回傳承辦人信箱) 4. 自願降調同意書(警佐隊員免附,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 (四)本次隊員職缺為警佐官等,現敘警正官等隊員應檢附自願降調低一官等之職務同意書(掃描上傳,並於面試當日簽名正本交至本局)。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初審合格者,擇優以原報名徵才系統知面試,請務必留意email,並於應徵系統回復是否出席面試;以本局書面審查積分及面試成績評比。 (七)甄選結果:錄取者不另行公告,將依商調程序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隊員
114/10/08 ~ 1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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