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隊員

公告日期
114/10/08
有效期間
114/10/08 ~ 114/10/13
職務列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
職系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正取
8
候補
-
工作地點
嘉義市
地址
條件資格
1.警察大學或警察(專科)學校消防教育訓練畢(結)業。 2.現職公務人員具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或四等考試及格。 3.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齡退休人員及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加註條件: 1.參加本次甄選警佐隊員8名將分發外勤消防分隊服勤。 2.警正隊員如願意參加甄選,應加附自願降調切結書。
工作項目
消防救災救護專業工作。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l:[email protected] 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114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授權本機關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於報名期限內授權開放調閱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前述應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下(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合併為1個PDF檔案,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消防專業證照、訓練證書、教官資格證書 2. 消防教育畢(結)業證書 3.外補人員資料一覽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填妥各欄資訊簽名後將掃描檔及可編輯電子檔回傳) 4. 自願降調同意書(警佐隊員免附,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下載) (四)本次隊員職缺為警佐官等,現敘警正官等隊員應檢附自願降調低一官等之職務同意書(掃描上傳,並於面試當日簽名正本交至本局)。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初審合格者,擇優以原報名徵才系統通知面試,請留意email及聯絡電話務必正確,並於應徵系統回復是否出席面試。 (七)甄選結果:正取8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如無適任者得從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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