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隊員
公告日期
115/06/01
有效期間
115/06/01 ~ 115/06/05
職務列等
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參加115年各消防機關定期請調作業獲列推薦名單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三)無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第10點第1項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火災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等消防工作。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115年6月5日報名截止。
(二)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2吋彩色半身正面脫帽照片。
2.再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3.請依序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請掃描成A4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報名截止日期:115年6月5日止,逾期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本次甄選職缺合於初審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或測驗時間及地點,不合者恕不退件、通知。
(五)本次甄審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六)聯絡電話:(03)9365027轉2103黃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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