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約聘獸醫師

公告日期
115/06/08
有效期間
115/06/08 ~ 115/07/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獸醫學系畢業,持有獸醫師證書者。 2.具動物醫院臨床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縣流浪狗中途之家收容動物管理照護、醫療、晶片植入、疾病診療、絕育手術、預防注射、寵物健康諮詢、受傷動物醫療等相關工作。 2.推廣本縣流浪犬貓認領養及生命教育推廣等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聯絡方式: 1.工作內容:動物保護課曹先生聯絡電話:04-7620774#263 2.甄選事項:人事室李主任 聯絡電話:04-7620774#205 (二)其他: 1.應徵人員檢附證件資料,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聘獸醫師」,以及日夜間連絡電話,於115年7月8日前寄達(自估郵程)本所;報名信封請逕寄本所人事室收,住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請自行仔細核對資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2.聘用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成績優良,次年續聘僱。 3.薪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標準,以六等六階360薪點支給(約新臺幣5萬0,076元整)。 4.初審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6.應徵者如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職代甄選報名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 7.本次徵才列備取1名,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以從缺。 8.應試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獸醫師證書。 9.錄取方式:經本機關審查、面試後符合資格及單位用人需求。 10.錄取公告:錄取人員公告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網站及另以電話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獸醫師
115/05/26 ~ 115/06/26
檢視
約聘獸醫師
115/05/07 ~ 115/06/07
檢視
聘用人員
115/03/17 ~ 115/04/17
檢視
約聘人員
115/02/05 ~ 115/03/09
檢視
獸醫師
113/12/25 ~ 11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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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
113/11/15 ~ 113/11/22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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