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水手長
公告日期
115/06/12
有效期間
115/06/12 ~ 115/06/1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資格:持有甲板助理員適任證書及海上艙面工作三年以上資歷。
工作項目
(一) 負責艙面各項裝備及屬具之保管與使用
(二) 督導幹練水手經常執行船體除銹、油漆工作。
(三) 督率幹練水手維護艙面各項設備正常使用(吊臂,絞車,救生艇架, 工作艇,通風筒,錨機,纜車,纜繩滾筒等)。
(四) 督率幹練水手有關船藝用具、纜繩、碰墊等之運用與維護工作。
(五) 負責錨機操作運用及有關之絞機、保養維護工作。
(六) 負責按規定申請消耗物料及油漆等,並檢查其品質及數量,登記帳冊。
(七) 督率幹練水手定期整理研究員房間、公共走廊衛浴廁所環境清潔、盤存所屬倉庫。
(八) 航行時需協助探測工作及駕駛台暸望。
(九) 泊港後參與值班工作。
(十) 學校及上級交辦之事項。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
(二) 適任證書、及符合STCW2010公約規定之相關訓練證書(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新四證、保全意識、助理級航行當值)船員服務手冊影本1-6頁及資歷頁。
(三) 2年內交通部船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文件。
二、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6月18日17:00止,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寄送至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紙本寄送: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研究船船務中心(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水手長,並寫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時無效。)
三、評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資格審查,通過者可參加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格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均恕不退件)。
第二階段: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必要時擇優備取2名(正取如未報到,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 絡 人:蔡宜君 電話:02-24622192轉2291
※倘公告日期截止應徵資料未達1人,得延長公告期間,直到順利聘任。
※工作時間內,不得在校內外入學進修學位、選修學分及在校外兼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水手長
115/03/11 ~ 11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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