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水手長

公告日期
115/03/11
有效期間
115/03/11 ~ 115/03/1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應徵者需符合下列條件: 資格:持有甲板助理員適任證書及海上艙面工作三年以上資歷。
工作項目
(一) 負責艙面各項裝備及屬具之保管與使用 (二) 督導幹練水手經常執行船體除銹、油漆工作。 (三) 督率幹練水手維護艙面各項設備正常使用(吊臂,絞車,救生艇架, 工作艇,通風筒,錨機,纜車,纜繩滾筒等)。 (四) 督率幹練水手有關船藝用具、纜繩、碰墊等之運用與維護工作。 (五) 負責錨機操作運用及有關之絞機、保養維護工作。 (六) 負責按規定申請消耗物料及油漆等,並檢查其品質及數量,登記帳冊。 (七) 督率幹練水手定期整理研究員房間、公共走廊衛浴廁所環境清潔、盤存所屬倉庫。 (八) 航行時需協助探測工作及駕駛台暸望。 (九) 泊港後參與值班工作。 (十) 學校及上級交辦之事項。
聯絡方式
一、檢附資料: (一) 個人履歷表及自傳。 (二) 畢業證書影本。 (三) 適任證書、及符合STCW2010公約規定之相關訓練證書(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新四證、保全意識、助理級航行當值)船員服務手冊影本1-6頁及資歷頁。 (四) 2年內交通部船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文件。 二、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 18日17:00止,將上述資料以電子檔寄送至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或紙本寄送: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研究船船務中心(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水手長,並寫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時無效。) 三、評選方式: 第一階段:書面資格審查,通過者可參加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格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均恕不退件)。 第二階段: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必要時擇優備取1名(正取如未報到,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 絡 人:蔡宜君 電話:02-24622192轉2291 ※ 倘公告日期截止應徵資料未達1人,得延長公告期間,直到順利聘任。 ※ 工作時間內,不得在校內外入學進修學位、選修學分及在校外兼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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