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7/01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 二、須具機車駕照,諳基礎電腦操作,具統計、商學、會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本職務包含外勤工作內容,須獨立作業,應具工作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抗壓性,並能配合加班及出差。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統計調查業務及協辦會計業務(兼任統計調查員)。 二、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5年7月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會計室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菁英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合格之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三峽區公所會計室蔡主任,聯絡電話:(02)26711017分機131。 四、進用期間:自115年7月21日起至本職缺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訂回職日期116年3月17日)。 五、薪資標準:月薪新臺幣32,450元(含勞、健保等雜費)。適用勞動基準法,另兼任統計調查員每月支領兼職費2,500元,並依調查案件數量及難易不同按件支給調查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臨時人員
115/02/02 ~ 1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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