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公所
新北市三峽區公所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2/02
有效期間
115/02/02 ~ 115/02/09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
二、須具機車駕照,諳基礎電腦操作,具統計、商學、會計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本職務包含外勤工作內容,須獨立作業,應具工作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抗壓性,並能配合加班及出差。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統計調查業務及協辦會計業務(兼任統計調查員)。
二、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以下資料於115年2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7號三峽區公所秘書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會計室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所網站(http://www.sanxia.ntpc.gov.tw)招募菁英自行下載)。
(2)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4)合格之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談後進行甄選,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人:三峽區公所會計室蔡主任,聯絡電話:(02)26711017分機131。
四、進用期間:自本所通知上班日起。
五、薪資標準:月薪新臺幣32,450元(含勞、健保等雜費);另兼任統計調查員每月支領兼職費2,500元,並依調查案件數量及難易不同按件支給調查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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