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
新北市立安康高級中學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6/25
有效期間
115/06/25 ~ 115/06/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情形及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性侵害、性騷擾及霸凌等犯罪紀錄行為者。
(四)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學生出缺勤、獎懲登錄及管理。
(二)國高中導師會報會議紀錄。
(三)鐘聲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電話:02-22111743#810人事室黃主任或#811洪小姐、#300學務處郭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07 ~ 114/03/17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