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信義區公所

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6/30
有效期間
115/06/30 ~ 115/07/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電腦office 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規定不得陞任情事,且最近5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工作項目
(一)推行里辦公處業務事項、辦理民情反映工作事項。 (二)推行環境衛生、綠化美化、災防區暨查報改善市容、增進市民福祉事項。 (三)推行區公所各課室交辦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間及方式 1.現職人員: (1)應徵者請於115 年7 月9 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 (2)請線上更新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於公告期間內上網應徵。 (3)未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者,恕不受理報名。 2.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 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最近3 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資料)合併成一個PDF 檔,檔名註明「應徵民政課里幹事—OOO(姓名)」,於115 年7月9日前E-mail 至[email protected],並以電話確認本機關業已收受資料。逕寄紙本履歷資料或PDF 檔資料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甄選方式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5 年7月16日出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甄試。(本職缺正取1 名,得增列候補,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於本所最新消息公告) 3.出缺課室聯絡人:民政課劉小姐(分機:02-27239777 #30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6/18 ~ 1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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