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高齡長期照顧處

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3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高中職畢業以上領有畢業證書者,具醫事、護理、社工、公衛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 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並具備機車駕照。 3.學習能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且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長照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程小姐 電話: 2257-7155分機3822 備註事項: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履歷,請確認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另請上傳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在/離職證明書、專業證照/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證明等影本),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逾期報名或資料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2.為落實公平就業與人才遴選原則,本職缺應徵資料無須提供個人大頭照,請勿上傳相關照片。 3.甄選程序:採面試方式辦理 (1)預計甄試日期: • 第一梯:預計於 115年7月下旬辦理。 • 第二梯:預計於 115年8月上旬辦理。 (2)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求者,另行擇優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出席之梯次與確切報到時間。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求者,恕不通知。 4.薪點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聘(僱)用非現職人員為職務代理人之支給報酬標準表」辦理(薪點250點,34,775元)。 5.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衛生技術科任用計畫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6/01 ~ 115/06/30
檢視
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6/01 ~ 115/06/30
檢視
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4/24 ~ 1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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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4/24 ~ 1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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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4/02 ~ 115/04/12
檢視
4等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4/02 ~ 11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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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2/02 ~ 11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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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2/02 ~ 11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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