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

出納組長

公告日期
115/07/06
有效期間
115/07/06 ~ 115/07/15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 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對出納管理及政府採購法有興趣並具執行能力為佳,且能配合業務需要接受指派及業務調整。 (五)具採購證照或出納組長實務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員工薪津獎金之發放、代扣款相關事宜。 (二) 扣繳各種稅款、捐款、借支款項、保險費,並辦理年度申報所得、扣繳憑單相關業務。 (三) 各項押標金之收付保管及保管品送存公庫機關保管等事宜。 (四) 現金出納、保管及登記、零用金管理。 (五) 辦理代辦費之收支保管與課業雜費之收退存解。 (六) 編製薪資等各項經費表冊、現金結存表、差額解釋表、收入憑證月報表。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 1.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進入「DD: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正確,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 以下資料請依序排列掃瞄成1個PDF電子檔 (檔名:報名日期+姓名+報考類科,例:1150707趙○○報考出納組長),點選【應徵職缺】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1. 報名表、個人自傳、切結書(如簡章後附文件)。 2. 身分證正反面。 3.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4. 最高學歷證書。 5. 現職職務派令。 6. 最近1次銓敘部銓敘審定函。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 身心障礙手冊證反面影本、採購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定成績單或證(明)書、兵役證件等,無則免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出納組長
114/03/21 ~ 1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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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長
113/11/08 ~ 113/11/22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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