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3/11/06
有效期間
113/11/06 ~ 113/11/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財稅金融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經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並具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情事及其他相關法規限制轉調情形;如在限制轉調期間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辦理國稅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本次徵才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11月11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聯絡資訊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已載明之考試、學歷、銓審、考績等資料均免附證明,請僅將身心障礙證明、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例外情事之相關證明、及其他公務人員履歷表無法呈現之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二、本次公開甄選將擇優通知面試,正取1名、擇優備取1-2名,列冊之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案聯絡人:人事室 林小姐(電話:06-2223111分機200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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