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安區仁愛國民小學

約僱書記

公告日期
115/09/16
有效期間
115/09/16 ~ 115/09/23
職務列等
-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三)非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辦理退休有案人員。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註: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 (構) 人員及組織政黨)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僱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工作項目
(一)訓練進修、學分補助。 (二)開具服務證明、健康檢查、差假勤惰、加班登記。 (三)生活津貼(生育、結婚、喪葬、子女教育補助費)、國民旅遊卡、不休假加班費。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有委託書)或通訊報名。 (二)報名日期: 1.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23日止,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4時,至本校人事室報名。 請於115年9月23日(三)前(含),將「應繳表件」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 (檔名請以[應徵人事室約僱書記+姓名]命名)後 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完成後務必於上班時間與本校人事室確認,電話:(02)27095010分機103確認是否收到,以免失誤。) 2.通訊報名:自即日起至115年9月23日下午4時止,以本校收件章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人事室書記」),逾時不受理。  【掛號】郵寄方式報名:請於115年9月23日(三)前(含)以掛號郵寄送達本校(請自行注意郵寄時間,逾期送達將不受理報名(以本校簽收日期為準),並請於截止日前先來電告知,以免遺漏,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應繳表件)郵寄送達本校人事室〈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60號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書記〉,聯絡電話:(02)27095010分機102蔡主任。 繳驗表件:【報名時繳交證件請以A4影印,依序排列,並於左上角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一份,照片一張自行貼於報名表上。 (二)簡歷自傳(請以所附格式,以12號字繕打,以1頁為限﹝格式可依需要自行調整﹞)。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內外學歷須為教育部認可學校,外國學歷並須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 (四)國民身分證。 (五)經歷證明(無則免附)。 (六)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七)切結書。 (八)委託書(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者免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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