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臺中市立東勢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技士
公告日期
115/09/17
有效期間
115/09/17 ~ 115/10/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 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熟諳文書處理(word文書處理、excel編輯處理、ppt製作)及網路應用處理能力。
(五)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工作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無性騷擾、性侵害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詳見簡章及附件
本校報名表(請至本校網頁下載)。
學校網址
https://tsvs.tc.edu.tw/
聯絡方式
詳見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