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主任
公告日期
114/02/06
有效期間
114/02/06 ~ 114/02/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 現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人事人員或具人事行政職系及本職缺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 應具有一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具學校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尤佳)【請附兼任辦證明】。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4)年2月20日(星期四)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試。另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四) 聯絡電話:037-55957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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