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主任

公告日期
113/11/12
有效期間
113/11/12 ~ 113/11/20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現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專任人事人員,並具有一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具學校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二)現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可調任人事行政之其他職系人員,並具有一年以上學校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請附兼任辦證明)。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試。另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四) 聯絡電話:037-55957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