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國立臺東大學專任教師
公告日期
113/11/08
有效期間
113/11/08 ~ 113/12/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學歷:博士學位。
(二)專長或條件:
1.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至18條資格之一。
2.具備物理化學、材料化學、綠色化學與應用化學等相關領域優先。
3.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後研究資歷或教學研究工作經驗半年以上者尤佳。
4.具備教學經驗與全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教學、研究、服務、輔導、行政等。
聯絡方式
(一)本校應用科學系徵才收件截止日: 113年12月31日。
※應徵資料紙本及電子檔皆需於截止日前寄出(紙本以郵戳為憑)。
(二)符合資格有意願者應檢具之文件,請至本校首頁徵人啟事https://psn.nttu.edu.tw/p/406-1047-156550,r595.php?Lang=zh-tw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任教師
113/11/07 ~ 113/11/22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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