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專任教師

公告日期
114/02/14
有效期間
114/02/14 ~ 114/05/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學歷:具國內外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 (二)專長或條件: 1、必備條件: (1)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至18條資格之一。 (2)體育相關系所畢業。 (3)能教授「運動生理學」、「運動傷害防護」及「運動傷害防護員認證相關課程」,須提供授課經歷或相關證照。 2、加分條件: (1)具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證書。 (2)帶隊經歷或相關證照。 (3)外語能力(具全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 (4)可教授科目任五科之教學計畫或教學大綱。 (5)其他優良事蹟(參加或指導學生獲獎成績)。
工作項目
教學、研究、服務、輔導、行政等。
聯絡方式
一、本校競技與運動科學學系徵才收件截止日: 114年5月30日。 ※應徵資料紙本及電子檔皆需於截止日前寄出(紙本以郵戳為憑)。 二、符合資格有意願者應檢具之文件,請至本校首頁徵人啟事https://psn.nttu.edu.tw/p/406-1047-159476,r595.php?Lang=zh-tw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專任教師
113/11/08 ~ 113/12/31
檢視
專任教師
113/11/07 ~ 113/11/22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