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信義區公所
基隆市信義區公所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3/11/15
有效期間
113/11/15 ~ 113/11/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形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一般民政業務。
二、辦理里鄰管理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及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將下列資料掃描成1份檔案後上傳,所送資料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不予受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
(5)其他相關證件(如身心障礙證明、語言能力檢定證明、專業證照等),無則免附。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2)2428-2101分機203,人事管理員章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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