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人員(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3/11/14
有效期間
113/11/14 ~ 113/11/18
職務列等
五等280薪點(月薪約37,800 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線上徵才(恕不受理紙本投件):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62501分機2317;周滿 小姐。
三、證件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
四、本職缺僱用自錄取 通知報到日起 至 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六、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七、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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