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
國立東華大學助理
公告日期
114/03/26
有效期間
114/03/26 ~ 114/03/3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熟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及資料處理操作能力。
3.熟諳基本會計處理相關規定。
工作項目
1、經費收支會稿、審核、簽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檢附下列資料:
1.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其他工作經歷及相關證照等文件影本。
二、本公告僅接受電子郵件投遞履歷,相關資料請於114年3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信箱[email protected]):
1.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主計室 曾小姐。
2.連絡電話:03-8906077。
3.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三、其他事項:
1. 本職缺依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僱用要點進用。
2.本次甄選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1至2人,於正取人員放棄時依序遞補,試用期間2個月,備取期間3個月內有效。
3.書面資歷審查通過者,另行通知面試;未通過者,不通知。
4.本職缺薪資依學歷計支
(專科一級薪點230點,折算月薪新台幣28,590元計;學士一級薪點290 點,折算月薪新台幣34,249元), 約僱期間為報到日起至僱用原因消滅時(預估期間至114年10月),應即無條件解職。
5.如有未盡事宜,依現行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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