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3/26
有效期間
114/03/26 ~ 114/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1.土木工程科系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本所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應徵者請檢附彰化縣福興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下載報名表),並檢具下列相關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須檢附經本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須加附經本國駐外單位或國內公證人等認證之中文譯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應徵者請務必於報名表及信封註明應徵職務為「建設課技士(114高考)約僱職務代理人」,郵寄或親送至彰化縣福興鄉公所人事室,恕不受理傳真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3.報名日期:民國114年3月26日至114年4月8日止。
4.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甄選結果擇優錄取,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聯絡人電話:(04)7772066分機2901陳先生。
6.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為114年10月)。
7.薪資標準:約僱5等280薪點支薪(37,800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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